2、受理稅務登記管理崗位對材料進"/>








| 服務區域: | 北京 | 
| 服務項目: | 公司注冊代理記賬 | 
| 保障服務: | 簽訂合同不成功退款 | 
| 單價: | 面議 |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 所在地: | 直轄市 北京 |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 發布時間: | 2023-11-23 18:49 | 
| 最后更新: | 2023-11-23 18:49 | 
| 瀏覽次數: | 157 | 
| 采購咨詢: | 請賣家聯系我 | 
 
 
1、申請
納稅人稅務登記項目在發生變更的30日內,到主管稅務機關稅務登記管理崗位提交申請資料。
2、受理
稅務登記管理崗位對材料進行審閱,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
3、審核
核對納稅人報送的變更登記表及附列資料。
4、證件制作、發放
稅務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審核辦理變更稅務登記。根據納稅人稅務登記表和稅務登記證中的內容是否發生變更,稅務機關予以發放核發稅務登記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