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名稱”與“申請人章戳”處所蓋章戳以及所附身份證明文件中的名"/>








| 公司核名: | 通過率高 | 
| 公司注冊: | 快速出證 | 
| 公司注銷: | 快速解決 | 
| 單價: | 面議 |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 所在地: | 河南 鄭州 |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 發布時間: | 2023-11-26 01:21 | 
| 最后更新: | 2023-11-26 01:21 | 
| 瀏覽次數: | 181 | 
| 采購咨詢: | 請賣家聯系我 | 
 
 1.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人應當填寫身份證明文件上的名稱。“申請人名稱”與“申請人章戳”處所蓋章戳以及所附身份證明文件中的名稱應當一致。
2.自然人:申請人應當填寫身份證明文件上的名稱。“申請人名稱”與“申請人簽字”處的簽字以及所附身份證明文件、主體資格證明文件中的名稱應當一致。申請人是自然人的,還應當在姓名后注明身份證明文件號碼。
3.港澳臺及外國申請人:申請人所附身份證明文件中載明中文名稱的,“申請人名稱(中文)”與所附身份證明文件中的中文名稱應當一致;未載明的,申請人中文名稱應當與身份證明文件譯文一致,并在“申請人名稱(英文)”欄內填寫英文名稱。申請人系自然人的還應當在姓名后注明身份證明文件號碼。
4.共同申請人:共同申請的,應將指定的代表人填寫在“申請人名稱”欄,其他共同申請人名稱應在申請書附頁中列明。共同申請人為外國申請人的,應對應填寫英文名稱。共同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填寫身份證件號碼。沒有指定代表人的,以申請書中順序排列的人為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