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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價: | 面議 |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 所在地: | 直轄市 上海 |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 發布時間: | 2025-10-19 17:50 |
| 最后更新: | 2025-10-19 1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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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勞務公司將 300 萬無票工資稅負從 75 萬降至 6 萬,通常是通過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將業務進行合理拆分和重構來實現的。以下是具體分析:
原方案稅負情況:在沒有采取任何稅務優化措施時,勞務公司的 300 萬無票工資無法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這部分金額需要全額繳納企業所得稅。根據企業所得稅稅率 25% 計算,需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為 300 萬 ×25%=75 萬。
優化后方案及稅負計算:勞務公司可以通過在稅收優惠園區注冊個體工商戶的方式來解決無票工資問題。具體操作如下:
注冊個體戶:勞務公司讓包工頭或相關人員在稅收優惠園區注冊個體工商戶,如 “XX 勞務服務部”。
業務分包:勞務公司與個體戶簽訂業務分包協議,將 300 萬無票工資對應的勞務業務分包給個體戶,由個體戶承接這部分業務并向勞務公司開具發票。
核定征收:個體戶享受核定征收政策,假設園區核定的綜合稅負率為 2%(增值稅 1%、個稅 0.5%-1.5%、附加稅 0.06% 等)。則個體戶開具 300 萬發票所需繳納的稅費為 300 萬 ×2%=6 萬。